【新北市訊】第14任總統副總統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名冊,自本(104)年12月29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各區公所公開陳列、公告閱覽3天。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呼籲選民踴躍查閱,如發現選舉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時,以口頭或書面提出均可,由公所予以記錄後,轉送戶政事務所依據戶籍資料登記查核辦理。
選舉人名冊記載選舉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為避免選民個人基本資料外流,選舉人名冊公告閱覽期間,僅供選舉人在場查閱其個人及戶內人員為限,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3項規定,選舉人名冊編造後,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公告閱覽期滿後,各戶政事務所查核選舉人名冊後即為確定,並由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於105年1月12日公告本市選舉人人數。
為正確及保障選舉人投票權利,選民如於105年1月13日前尚未收到投票通知單,請逕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或區公所查詢;另依戶籍法第50條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選民如有收到非戶內人口之投票通知單時,如房屋所有權人,可依上項規定,逕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投票當日(105年1月16日)選舉人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當天各戶政事務所僅受理一般查詢事項,不受理國民身分證申請補(換)發及領取事宜,請選民特別注意,如國民身分證遺失或新式國民身分證已辦理尚未領取者,務請把握時間於105年1月15日前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資料詳洽: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二組 顏耀明 電話:1999(本市境內)、(02)2960-3456分機8000
更新日期:Dec 28,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