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103年新北市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月29日舉行投票
【新北市訊】103年新北市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本(103)年11月29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投票日當日選舉人請攜帶本人有效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至指定投開票所投票。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醒選舉人特別注意,投票日當日,各戶政事務所不對外受理戶政業務,僅派員留守處理一般查詢事項,且因本次選舉投票日適逢週六,原週六上午提供延時服務之戶政事務所,是日上午暫停服務;選舉人如發現國民身分證遺失或毀損無法辨識時,務請把握於11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逕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換發國民身分證。
該會進一步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4條第1項第5款規定,選舉票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皆屬無效票,故請選舉人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投票工具圈蓋選舉票,勿於選舉票上「蓋章」或「按指印」,以免造成無效票;同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開票所,以免觸法。
資料詳洽: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許組長苑杰 電話:8221-1688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