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為淨化選風創意影音
徵選活動計畫
一、 目的: | |
賄選為民主政治的毒瘤,不僅破壞選舉的公正,觸犯刑法,扭曲選舉的結果,更甚而惡性循環,腐蝕國基,非常缺德。今年年底三合一選舉即將展開,為端正選風,反賄選的觀念應從小紮根,青年學子應有正確認識;同時現在是影音世代,為鼓勵在學學生發揮多元創意,並運用於端正選風,讓反賄選的觀念於潛移默化中深植於青年學子間,乃是辦理此次創意影音徵選活動的主要目的。 |
二、 主辦單位: |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三、 參加對象: | |
參加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在學學生,年齡不限。亦可組隊參加,人數不得超過4人,但應全是在學學生。 |
四、 作品格式: | |
(一) 影片長度限40秒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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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請製成電影影音視訊格式且解析度為720*480之avi、mpeg-2、mov、VOB光碟。(獲獎者請提供DV帶) |
五、 參加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文件: | |
(一) 請註明姓名、校名、地址、聯絡方式。 | |
(二) 學生證影本。 | |
(三) 作品光碟拷貝5份(請於封面標示作品名稱及影片長度)。 | |
(四) 故事大綱。 |
六、 活動注意事項: | |
(一) 參加作品收件後概不退還,所有得獎作品其著作權為本會所有,本會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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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參加者,務必載明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未留或檢附資料不全,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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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報名參加者每人(組)限1部作品,若得獎人超過1人,則獎金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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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得獎作品若經檢舉有抄襲之嫌而查證屬實、或有違著作權法之情事者,除自行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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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所有參加作品不得為曾發表過或一稿多投,若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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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參加影片需配上中文字幕。作品若有畫質不清或光碟破損嚴重以致不能讀取者,則不受理報名。 |
七、 評選方式: | |
(一)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 |
(二) 評分標準,內容佔40%,創意佔30%,影片流暢性佔30%。 | |
(三) 得獎者除發給獎金外,並將於適當時機對外宣布,廣為宣導。 |
八、 活動期間: | |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4年10月20日止。參加者請將作品連同檢附資料於期限內寄至台北市100徐州路5號11樓中央選舉委員會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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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布得獎者名單日期:94年11月上旬。 |
九、 得獎者名單: | |
由本會專函通知外,並於本會網站公布。 |
十、 獎金領取時間、地點及方式: | |
得獎者請於94年11月21日至94年11月25日憑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驗後當場歸還)親自至本會領取,於領獎時須依所得稅法規定預繳稅金,逾期未領者,視為放棄。 |
十一、獎項: | |
(一)第一名 1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 | |
(二)第二名 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 | |
(三)第三名 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 | |
(四)佳 作 7名,獎金各新台幣5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