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縣第18屆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當選人名單。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1項第6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40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宜蘭縣第18屆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當選人名單(如附件)。
*附件詳請見下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