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第21屆員山鄉中華村村長罷免案將於本(7)月4日舉行投票,宜蘭縣選委會呼籲投票日勿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等活動,並遵守投票秩序相關規定,以避免不慎觸法:
一、 勿在臉書、LINE等社群媒體或網路論壇發表或轉貼支持或反對罷免資訊,包括文字、圖畫、影音或符號等,如構成從事罷免活動,或涉及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調,依選罷法可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罰鍰。
二、 勿穿戴支持或反對罷免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以免構成從事罷免活動,而被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罰鍰。
三、 勿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不投票,以免觸犯選罷法刑事罰規定或違反刑法相關規定。
四、 勿在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甚至妨害行使投票權,以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
五、 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之罰鍰。
六、 勿撕毀罷免票,違反者裁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之罰鍰。
選委會表示,以往違規案件多數發生在投票日凌晨零時起,使用網路或手機時,因警覺心不足,疏忽時間已從投票日前一日跨越到投票當日,仍發表或轉貼助選資訊所致。再三提醒民眾不要疏忽或持僥倖心態,而遭處以鉅額罰鍰。
發稿日期:109年7月2日 聯絡電話:03-9254124 聯絡人:第四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