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嘉縣選二字第10832500491號
附件:
主旨:嘉義縣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名冊公開陳列閱覽事宜。
依據:
一、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8條、第34條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6條。
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2條、第38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22條第1款。
公告事項:
一、公開陳列閱覽地點: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二、日期:自民國108年12月24日起至108年12月26日止為期3天。
三、時間: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
四、公開陳列閱覽期間,選舉人或投票權人發現錯漏時,得於閱覽期間內向公所申請更正。
五、公開陳列閱覽期間,任何人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
主任委員 羅木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