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4年2月14日(星期六)
【 】第8屆立法委員蔡正元罷免案,於14日舉行投票,投票結果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該罷免案結果為否決,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16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罷免案。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該會審查,並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又依同法第90條規定,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中選會指出,蔡正元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317,434人,投票人數為79,303人,投票率為24.98%,有效票為78,933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76,737票,佔97.22%;不同意罷免票數2,196票,佔2.78%,無效票為370票,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依法該罷免案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強調,依選罷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