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4年9月16日(星期三)
【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上午張貼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表示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05年1月1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點到下午4點。
中選會強調,此次選舉,選民可以投3張選票,包括總統、副總統、區域或原住民立法委員及政黨票,政黨票是選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得票比率達百分之5以上的政黨,可以參與分配這34席立法委員。
中選會指出,本次總統、副總統選舉登記日期將自104年11月23日起至11月27日止,候選人可以透過政黨推薦或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在政黨推薦方面,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該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5以上。
至於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應檢附完成連署證明書。依選罷法規定,連署人數應達最近1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1.5,本次連署人數門檻為26萬9,709人,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期間自104年9月17日至104年9月21日,本會將在9月22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被連署人提出連署書件期間自104年9月23日至104年11月6日。
中選會說明,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新臺幣1,500萬元。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為新台幣4億2,846萬4千元。
在立法委員選舉部分,應選名額113人,包括區域立委73人、原住民立委6人及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34人,並將在104年11月13日發布立法委員選舉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將自104年11月23日起至11月27日止。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選舉人由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候選人,該政黨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 於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2以上。2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1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二、 於最近3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曾達百分之2以上。
三、 現有立法委員5人以上,並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備具名冊及立法委員出具之切結書。
四、 該次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達10人以上,且經中選會審查合格。
中選會預計在全台設置1萬5,600個投開票所,提醒民眾踴躍投票,體現台灣民主政治,並鼓勵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可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受理申請期間自104年9月16日起至104年12月7日止,申請人於期間內向其原戶籍地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