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0日(星期一)
【 】中央選舉委員會10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審議通過沈慧娥、趙尹旋及鍾春德等3人領銜提議罷免臺北市第4選舉區選出之立法委員蔡正元一案,其提議人數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該會將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於10日內向該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於30日內徵求連署。
中選會表示,該罷免案是於103年9月26日向該會提出。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臺北市第4選舉區選舉人數29萬9,527人,依法提議人人數應為5,991人。該罷免案經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就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原提議人人數6,103人,符合規定人數5,568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35人,未符合提議人人數應有5,991人之規定。
提議人之領銜人於103年10月21日補提提議人名冊,補提提議人人數1,209人,符合規定人數1,097人,不符合規定人數112人。上述兩次提出符合規定之提議人人數合計6,665人,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
中選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第2項及第80條第3項規定,該會應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於10日內向該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於30日內徵求連署,並於連署期間內向臺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2份,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