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日(星期一)
【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修改罷免連署人名冊格式,刻意阻撓罷免案連署,與事實不符,為避免社會大眾誤解,該會1日特就此事提出說明。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罷免連署人名冊格式,自民國69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制定以來,即為每頁多欄格式。民國83年該會受理臺北縣選出之第2屆立法委員罷免案,以迄102年吳育昇罷免案,除配合政府公文書橫式書寫,將連署人名冊格式改為橫式外,均為相同格式。本次103年蔡正元、林鴻池、吳育昇罷免案之連署人名冊格式亦同,部分媒體及人士指稱該會修改罷免連署人名冊格式,刻意阻撓罷免活動之進行,完全與事實不符。
中選會同時指出,提議人之領銜人或其相關人員徵求連署而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妥慎保護連署人個人資料。如為保護連署人個人資料,連署人名冊每頁僅填寫1人,該會並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