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6日(星期四)
【 】中央選舉委員會26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親民黨所推薦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平地原住民候選人林正二,因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罪,經判刑確定,處罰其推薦政黨新臺幣140萬元罰鍰。
中選會表示,林正二為親民黨推薦之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平地原住民候選人,因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不正利益罪,經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褫奪公權1年5月確定,另依同法第112條第1項規定,應處罰推薦林正二參選之政黨。
中選會強調,親民黨對推薦之候選人未善盡約束義務,顯有過失,乃依「各級選舉委員會核處政黨連坐受罰事件裁罰基準」第3點及第4點規定,裁處推薦林正二之親民黨14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