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1年4月17日(星期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17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時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中時電子報,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報導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第52條第2項規定,乃依同法第96條分處時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李玉生各新臺幣50萬元罰鍰。
中選會表示,101年1月14日投票日民眾檢舉時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當日發行之中時電子報,報導有關「選情緊繃,國際傳媒高度關注」之新聞,內容提及「馬英九總統領先差距只有三%至四%,選情緊繃」等文字,涉違反選罷法第52條第2項,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之規定。
中選會指出,違反前項規定者,依同法第96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併處罰其代表人及行為人。
中選會指出,經該會委員會討論,決議分處時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李玉生各新臺幣50萬元罰鍰,將由該會開具違反總統選罷法案件處分書;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之程序通知限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