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1年12月7日(星期五)
【 】中央選舉委員會7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第8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訂於民國102年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
中選會指出,臺中市第2選舉區選出之第8屆立法委員顏清標,因涉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內政部同時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其所遺缺額,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補選,並應於102年2月27日前完成補選投票。
中選會表示,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缺額補選工作進行程序表,主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101年12月7日發布選舉公告。
(二)101年12月14日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101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101年12月21日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102年1月3日前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102年1月6日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七)102年1月8日前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八)102年1月15日公告候選人名單。
(九)102年1月16日至1月25日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等。
(十)102年1月22日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一)102年1月26日投票、開票。
(十二)102年2月1日前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三)102年2月1日前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四)102年2月6日前發給當選證書。
(十五)102年3月3日前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
另外,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本次補選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為1,752萬4千元;候選人應繳納登記保證金數額為新台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