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星期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15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李俊俋先生於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邀請外國人民助選,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4款規定,依同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以新臺幣50萬元罰鍰。
中選會指出,本邀請外國人民助選案件,是經嘉義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及選委會委員會議審議,再提報該會委員會議討論後,作了上述決議。
中選會表示,李俊俋先生於101年1月13日晚上8時56分在嘉義市中山路以宣傳車造勢時,由嘉義市市議員蔡文旭引領具日本國籍之日本國會議員大口英夫登上宣傳車,經現場主持人介紹渠等身分後,大口英夫先生即向群眾表示「晚安,大家好,我是大口,大家加油。」涉違反公職選罷法第56條第4款規定,乃依同法第110條第5項,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