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0年1月4日(星期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4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第7屆立法委員臺南市第4選舉區及高雄市第4選舉區缺額補選,訂於100年3月5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將於近日函報行政院備查,並於發布選舉公告時公告之。
中選會表示,依選罷法規定,區域選出之立法委員於就職後因辭職出缺時,應自辭職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中選會說,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原臺南市第2選舉區選出之賴清德及原高雄縣第3選舉區選出之立法委員陳啟昱於99年12月25日辭去立法委員職務,依規定應於100年3月25日前完成補選投票。為規劃辦理上述立法委員缺額補選相關工作,乃訂此次缺額補選投票日期為100年3月5日(星期六)。
中選會指出,此次缺額補選重要選務工作日程如下:
(一)100年1月5日發布選舉公告。
(二)100年1月10日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100年1月14日至1月18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100年1月18日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100年1月28日前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100年2月1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七)100年2月13日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八)100年2月22日公告候選人名單與競選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競選活動之起、止時間。
(九)100年2月23日至3月4日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100年3月1日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一)100年3月5日投票、開票。
(十二)100年3月11日前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三)100年3月11日前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四)100年3月18日前發給當選證書。
(十五)100年4月10日前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