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與調查局係屬夥伴關係,二者為法務部的左右手;未來在肅貪工作方面,將以分進合擊、交叉火網之方式,共同打擊貪腐,降低貪瀆犯罪率。將來廉政署專責偵辦公部門的貪瀆案件,但不獨占,與調查局明確且適當的分工配合,在檢察官統合、指揮下,形成「交叉火網」,發揮複式布網功能,進而減低犯罪死角。
廉政署首創「派駐檢察官」機制,建立檢察官「先期介入」偵查之期前辦案模式。由各地檢署派駐檢察官於廉政署,指揮廉政官及相關司法警察(官)偵辦貪瀆案件,係以多重過濾查證機制,精準掌握犯罪事證,於兼顧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之檢察一體、偵查不公開等規定,秉持案件不分大小、公開透明、不論層級,事證明確一律嚴辦等原則實施偵查,強化貪瀆案件偵辦效能,精緻偵查作為提昇定罪率,不會發生有濫行起訴之情形,並藉以落實保障人權。
更新日期:Sep 2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