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為什麼要合併同日投票呢?
答:
1.合併選舉可節省社會成本及經費,過去合併辦理的經驗亦獲選民8成以上的滿意度肯定:
合併選舉可避免短期內辦理兩次選舉,節省社會成本及經費,所以在101年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合併舉行投票,103年更將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同日舉行投票,均順利完成,並獲得選民8成以上的滿意度肯定。
2.決定合併選舉前先透過公聽會及民意調查徵詢民眾意見,多數民意支持合併選舉:
在決定總統選舉與立法委員選舉辦理方式前,中選會先辦理北中南各區公聽會;另外也進行民意調查,多數民意均表示支持合併選舉,顯示合併選舉符合多數民眾的想法,中選會委員會爰決議2項選舉合併同日投票。
二、總統與立委選舉投票日為什麼訂在105年1月16日(星期六)呢?
答:
1.總統與立委選舉投票依法必須在105年1月21日前完成: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於105年4月19日前完成選舉投票,第9屆立法委員應於105年1月21日前完成選舉投票,而這2項選舉,已決定同日舉行投票,是以總統與立委選舉投票就必須訂在105年1月21日前完成。
2.投票日決定前先經過徵詢相關機關討論,以避開國家考試及特殊節日:
中選會在訂定投票日期之前,為保障民眾的投票權利,先邀集考選部、教育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及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等單位開會進行研商,確認避開國家考試、大學入學考試與其他特殊節日,並針對各方因素綜合考慮,經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05年1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
三、總統與立委選舉投票日訂在105年1月16日(星期六),剛好遇到各大專院校期末考的時程,會不會影響學生的權益?
答:
1. 投票日訂定前中選會已事先會商教育部,由教育部協調各大學院校行事曆規劃需考慮投票日期:
中選會在訂定投票日期之前,即邀集教育部等單位開會研商,104年3月17日中選會委員會決定投票日期後,教育部旋即於3月18日協調及行文各大學校院規劃,避免期末考與投票日撞期,以利學生返鄉投票。
2. 全國162所大專院校均已回覆教育部同意調整期末考及上課日期避開投票日:
因大學校院之排課及期末考日期等事宜屬大學自主事項,各校須經校內行政程序決定後方能明定學校行事曆。經過教育部行文,全國162所大專院校均回覆教育部可配合排定104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將期末考及上課日避開投票日期,教育部也將持續追蹤協調,以維學生投票權益。
四、總統與立委選舉投票日為什麼不訂在星期日?
答:
1. 星期六投票已為慣例,隔天為周日,不影響上班日作息:
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之訂定,安定性與選舉人慣性為重要因素,自民國58年以來我國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均定於星期六,選舉過程於星期六結束後,選舉人及選務人員得於星期日休息,並使社會回歸正常型態,倘開票計票延遲至深夜,不致過於影響選舉人及社會之正常作息,已形成慣例。
2. 民意調查顯示民眾多數贊成訂於星期六:
另為了解民眾對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訂定的看法,中選會曾於民國97年進行民意調查,有87.2%的民眾認為投票日訂定在週六是方便的。考量慣例及民眾希望,投票日仍以定於星期六為宜。
五、總統與立委選舉投票日訂在105年1月16日(星期六),那個週末並非該月第2或第4週星期六,勞工如何去投票?
答:
1. 依勞動基準法規規定,投票日勞工應放假1日:
總統、副總統及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應放假之日,凡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之勞工應放假1日,工資照給,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
2. 經濟部及勞動部將加強督導協調各公民營事業單位應依法給予具投票權勞工休假:
中選會於104年4月14日邀集經濟部及勞動部召開「研商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改訂於星期日之可行性會議」,經濟部及勞動部表示將加強督導協調各公民營事業單位應依法給予具投票權勞工休假。中選會與勞動部亦將適時加強宣導相關事宜,俾利事業單位瞭解並遵守法令,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