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訂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於本(22)日公告選舉人人數及投票權人人數。
經本會彙整結果,直轄市、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896萬7,771人(不含嘉義市第11屆市長重行選舉選舉人人數),直轄市、縣(市)議員選舉人人數為1,912萬8,745人,鄉(鎮、市)長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選舉人人數為505萬6,609人,鄉(鎮、市)民代表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人人數為505萬920人,村(里)長選舉人人數為1,902萬6,280人。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
各直轄市、縣(市)選舉人人數、投票權人人數統計情形,詳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