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定於112年1月8日(星期日)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臺北市第3選舉區選出之立法委員蔣萬安,於111年11月10日辭去立法委員職務,依法應於112年2月9日前完成補選投票。上開立法委員缺額補選投票日期,經於111年11月18日邀集考選部、教育部、經濟部、內政部民政司、內政部戶政司、內政部警政署及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召開協調會議會商,並經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定為112年1月8日,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說明,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之訂定,係考量法定補選完成投票期限,兼顧立法院會期等各項因素而決定投票日期定為112年1月8日。又該次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補選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選務工作日程如下:
(一) 111年11月22日 發布選舉公告
(二) 111年11月24日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 111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 111年12月2日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 111年12月16日前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 111年12月19日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七) 111年12月20日 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八) 111年12月28日 公告候選人名單
(九) 111年12月29日至112年1月7日 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 112年1月4日前 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一) 112年1月8日 投票、開票
(十二) 112年1月13日前 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三) 112年1月13日 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四) 112年1月17日前 發給當選證書
(十五) 112年2月12日前 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