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是我國歷史上首次憲法修正交由公民複決,將於111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本次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有別於一般公民投票案,中選會訂定並公布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投票式樣。
中選會表示,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投票以白色印製,公投票刊印有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編號、複決事項、同意及不同意等欄,其中「複決事項欄」刊登立法院提出交由公民複決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全文,由投票權人在公投票圈選欄圈選「同意」或「不同意」。
為了加快圈票速度,減少民眾等候時間,中選會提醒投票權人進入投票所前,先想清楚修憲案公民複決怎麼投,在11月26日當天帶著決定進入投票所,投下神聖、寶貴的一票。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投票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