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4)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罷免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該罷免案投票結果為否決,該會於當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中選會指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3萬5,024人,投票人數為9萬8,549 人,投票率為41.93%,有效票為9萬8,153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5萬4,813 票,不同意罷免票數4萬3,340票,無效票為396票。罷免投票結果,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本項罷免案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