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投票結果已於109年6月6日完成計票及登錄作業,但仍有少數網友刻意捏造或轉傳選務假訊息,指稱「我在監票,一共有100人重複投票3次,每個投票所差不多灌水5-600票,1000個投票所,一共灌水5-60000票」,以及「九十幾萬票1000多個投票,所平均一個小時要有60幾個人投票,平均1個人投票的時間不到1分鐘
而且還要8個小時馬拉松式不間斷…… 才能投出這麼多票,台灣投票的效率什麼時候這麼高了,一個人投票不用1分鐘?? 請問是如何辦到的??」等不實訊息(如附件),針對這些不斷惡意捏造的假訊息及不實指控,中選會再度出面予以嚴正駁斥。
中選會表示,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係依法招募產生,且1/2以上須為公教人員,同時在投開所負責監票的監察員也是由提議人之領銜人及被罷免人依法推薦;投票前也會展示空票匭、開票時,也允許公眾錄影,整個過程,完全公開透明。
中選會也說,6月6日的罷免投票選務,中選會係主管選委會、高雄市選委會則是主辦選委會,中選會及所屬選委會向以公平、公正、公開辦理選舉及罷免,開票完畢後即宣布各該投票所之開票結果,除張貼投開票報告表於投開票所讓民眾周知外,隨後即將投開票報告表速送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進行登載作業,以傳送至高雄市選情中心計票系統;整個開票過程,全程都有監察員在場監督開票作業,亦允許民眾在開票時予以錄影,過程相當嚴謹且公開透明。
同時,中選會也請捏造及傳遞假訊息的民眾,不要一再懷疑高雄市選委會暨全體選務人員公正執法的決心,更不要藉此類假訊息的捏造及散布、轉傳來惡意打擊每位兼辦選務的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員、各區公所等選務夥伴。
最後,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也提醒民眾,捏造及散布、傳遞假訊息者,是要負起法律責任的,輕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裁處,重則觸犯刑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而應負起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