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即將在109年6月6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及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提醒,自109年5月27日零時起至6月6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被罷免人或罷免有關之民調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而且,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說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被罷免人或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同法第56條也規定,投票日當天,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從事罷免活動。
中選會及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特別呼籲政黨、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眾,都應該遵守選罷法之規定。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也預告,5月30日上午9時在慶聯有線電視台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除電視直播外,也會在高雄市選舉委員會Youtube頻道直播,播出後檔案也會置於選委會官網,供民眾隨時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