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內容「連選舉公報都有陰招!民進黨候選人的學歷由最高往下寫;其他候選人的學歷由最低開始寫。張善政只是學士學位?蔡英文是『博士』學位?真是傻眼了!民進黨連這都可以動手腳,太令人佩服了!!!李進勇,真的是盡忠職守,不得不為你按讚!」涉及造謠,中選會除須予以澄清外,也會予以究責。
蓋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4條之規定,各組候選人之學歷、經歷等基本資料之刊載,係由各候選人提供並應自行負責,中選會僅係彙集候選人提供之內容編印於選舉公報內,並不會修正或改變候選人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故並無網傳「中選會連張善政學歷都動手腳」之不實情事,特予澄清。因為,各組候選人之學歷是否刊載其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等各階段之學歷,係由候選人決定是否填寫,如未填寫即不予以編印刊載,且各候選人學歷之排序亦由各候選人自行決定,亦非選務機關代為決定;至其為大學以上之學歷者,則以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或認可之學校取得學位者為限,依法候選人應於登記時檢附證明文件,若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依法自不予刊登該學歷。
又經查中選會在去(2019)年11月14日發布之候選人登記公告時,即再次公告候選人應備具之表件規定;又候選人領取表件時,該會也提供候選人登記及姓名號次抽籤注意事項,讓候選人明瞭各相關規定。至張善政先生於候選人登記時繳交表件及內容,並未填寫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等相關學歷,除其填寫大學學歷有檢附大學學歷證明文件外,則未檢附國外學歷之證明文件;從而,其國外學歷另刊載於經歷欄而非學歷欄內,亦係候選人之決定,中選會也予以尊重,特併予敘明。
而類此網傳「中選會連張善政學歷都動手腳」之造謠及散布等行為,因具備惡意、虛構、危害的法定要件,又明顯損害選務公正性與機關信譽,中選會除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移送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外,亦會此類意圖妨害或擾亂選務之行為,既妨害機關及機關首長名譽也涉及其他刑事責任,中選會定會提告而依法予以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