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9)日邀集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會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作業程序,決定明(109)年1月11日選舉投票日在開票前將宣布領票人數。
中選會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等法律及法規命令之規定,無論開票前是否宣布領票人數,均屬適法可行的作法,並無任何違誤。另按現有作法,無論開票前是否宣布領票人數,均符合公開透明的規範,因為投票前會展示空票匭,投開票時也有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親民黨等政黨推派的監察員在場監票,開票時亦允許民眾攝錄影,且於開票結束再將投開票報告表張貼於投開票所門口,並將投開票報告表副本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未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整個過程公開透明,自不可能有特定媒體報導暗指之「做票可能」!
中選會也說明,105年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辦理完成後,該會於105年5月3日辦理該次選舉選務工作檢討會時,地方選舉委員會即提案修正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之投票及開票作業程序,刪除開票前宣布領票人數之規定,以符實際需要,當時決議略以,該會原則同意,且將於日後研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時納入辦理。準此,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取消開票前宣布領票人數之規定,係基於選務單純化考量,依前開選務工作檢討會所為之決定,並未違反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法律及法規命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