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中選會又在搞鬼嗎?沒有投票經驗者卻可監票?」、「中選會現在又訂製小英學歷特別條款」、「李進勇現在修規定護航辣台妹學歷」、「全民要緊盯中選會出奧步,不然李進勇不會公正開票」、「黃士修嗆卓榮泰和羅文嘉直接到中選會盯場,駁回核電延役公投案」等,均為不實訊息,對此,中選會予以嚴正澄清,也請民眾勿再以訛傳訛。
首先,公投法規定年滿18歲者就可以投公投票,去年立法院即建請中選會將選務人員含監察人員的年齡門檻調降為18歲,以鼓勵年輕人積極參與選務。依此建議,中選會經該會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投票所、開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年齡限制由20歲調降為18歲,並發布投票所、開票所管理員、監察員及警衛人員之年齡限制調降為18歲之函釋,且亦擬具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之修正並經法定程序發布在案,並無網傳「中選會又在搞鬼嗎?沒有投票經驗者卻可監票?」之疑慮。
再者,有關蔡英文女士之前參選及選舉公報刊登學歷情形,查2007年11月7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規定,選舉公報刊登候選人學歷,其為大學以上者,以經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立案或認可之學校取得學位者為限。候選人並應於登記時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刊登該學歷。經查蔡女士於2010年參加新北市第1屆市長選舉時,業檢附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之學歷,及經外館驗證之學歷為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復依2011年9月1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3項規定,第1項第6款之國內外學歷證明文件,於93年3月20日以後辦理之總統、副總統選舉及97年1月12日以後辦理之各項公職人員選舉,曾刊登選舉公報學歷欄內之候選人學歷,得予免附。實際上,這些規定並非係現在才有之規定,故網傳「中選會現在又訂製小英學歷特別條款」、「李進勇現在修規定護航辣台妹學歷」等均為不實訊息。
此外,網傳「全民要緊盯中選會出奧步,不然李進勇不會公正開票」、「黃士修嗆卓榮泰和羅文嘉直接到中選會盯場,駁回核電延役公投案」等,亦屬不實訊息,也併予澄清。
中選會呼籲民眾遇有不實訊息時,切勿再次傳播,更不可任意捏造不實訊息。此類不實訊息,中選會已有事證者除會函送刑事警察局查緝假訊息專案小組依法處理外,也特別呼籲民眾遇有此類不實訊息時,切勿予以聽信及轉傳,更不可任意捏造不實訊息,否則除造成社會秩序之恐慌不安外,也有侮辱公署罪或加重誹謗罪之虞,輕則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以行政罰鍰,重則觸犯刑事法律也須負起刑事責任,實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