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6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其中1項公投提案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2項公投提案將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另3項公投提案不符規定,決議予以駁回。
中選會表示,黃泰山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修改動物保護法,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動保機關應全面執行誘捕、絕育在外活動之無主流浪貓狗」公投提案,經委員會議審議認定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
中選會指出,有2項公投提案先前已舉行聽證,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包括:
一、
張善政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訂定數位國家專法,設立直屬行政院之中央二級機關『數位創新委員會』,發揮數位時代前瞻功能,來解決政府在數位時代法規鬆綁不及、政策創新不足的醫療長照、教育、金融、交通等各種問題?」。
二、
李敏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在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審查通過後,政府應將現有核能電廠使用執照延長20年?」。
中選會說,有3項公投提案經該會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提案人之領銜人之補正經提委員會審議,決議予以駁回,包括:
一、
張靜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我國應該採取以美式陪審團審判制度為藍本的陪審制?」。
二、
蔡中岳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應在相關法律中增訂條文,實現以下原則:『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我國不得提出或執行新建、續建、擴建或延役核電廠之計畫?』」。
三、
呂秀蓮女士所提「你是否同意台灣應向國際宣布和平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