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4)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訂於108年3月1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3選舉區選出之立法委員高志鵬,因涉案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並經最高法院駁回高委員上訴確定,內政部於108年1月2日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並以最高法院判決確定之日(107年12月26日)生效,上開立法委員補選依法應於108年3月25日前完成補選投票。
中選會表示,第9屆立法委員臺南市第2選舉區、彰化縣第1選舉區及金門縣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前經該會第523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08年3月16日舉行投票,考量補選完成期限及簡併選舉考量,該會今日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訂為108年3月16日與上開3個立法委員缺額補選同日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選務工作日程如下:
(一) 108年1月9日 發布選舉公告
(二) 108年1月10日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 108年1月14日至1月18日 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 108年1月18日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 108年2月19日前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 108年2月24日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七) 108年2月25日 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八) 108年3月5日 公告候選人名單
(九) 108年3月6日至3月15日 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 108年3月12日前 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一) 108年3月16日 投票、開票
(十二) 108年3月21日前 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三) 108年3月21日 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四) 108年3月26日前 發給當選證書
(十五) 108年4月20日前 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