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4)日舉行委員會議,決議第9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2選舉區及臺中市第5選舉區缺額補選,改訂於108年1月27日(星期日)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該會第521次委員會議決定第9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2選舉區及臺中市第5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訂於108年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茲因各界反映該日適逢10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學測),為維護考生權益,並避免影響學測及選舉投票之進行,經緊急召開委員會議討論,決議將立法委員缺額補選投票日期改訂為108年1月27日(星期日),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表示,配合投票日期之改訂,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補選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選務工作日程如下:
(一) 107年12月4日 發布選舉公告
(二) 107年12月6日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 107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 107年12月14日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 108年1月4日前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 108年1月7日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七) 108年1月10日 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八) 108年1月16日 公告候選人名單
(九) 108年1月17日至1月26日 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 108年1月23日前 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一) 108年1月27日 投票、開票
(十二) 108年1月31日前 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三) 108年1月31日 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四) 108年2月1日前 發給當選證書
(十五) 108年3月2日前 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