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30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審定通過107年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當選人名單,並於當日公告。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當選人名單,應由該會審定,並依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規定,於107年11月30日公告當選人名單。
審定通過的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當選人名單,請詳見中選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