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9)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6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皆已達公民投票法第12條規定之連署人數門檻(28萬1,745人),決議依法公告公投案成立,並予編號,包括:
一、
林德福先生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為第8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二、
郝龍斌先生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為第9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三、
游信義先生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為第10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四、
曾獻瑩先生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為第11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五、
曾獻瑩先生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為第12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六、
紀政女士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為第13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中選會說,上開6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戶政機關查對連署人名冊結果,皆有連署前死亡情事,本次委員會也作成決議,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予以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