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7)日舉辦107年全國性公民投票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相關事宜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立法院各黨團、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地方政府代表與會,就公民投票與選舉合併舉行相關法制、選務作業及有關配套,聽取各方意見。
與會學者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宗德表示,公民投票法第23條為立法者之形成自由,在該條規定未修正前,行政機關無法以行政裁量或聽證來改變應與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之規定。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楊永年認為,選舉與公投兩項政策,中央政府必須承擔責任或概括承受所有問題,公投與選舉合併舉行勢在必行,中央應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協助地方政府排除困境。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表示,當選人係由人民之意識所行使的結果,由此解釋全國性選舉,係全國選舉人於同一時間進行選舉工作,再就選務工作、選民及社會成本考量,合併同日舉行是較為妥適。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則認為,立法者原意傾向全國性辦理選務就是全國性選舉,遊戲進行中不應改變遊戲規則,中央應積極協助地方解決工作人員招募困難問題。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代表吳志揚委員表示,公投法規定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就沒有判斷空間,中選會要依法行政。曾銘宗委員也表示,從法律面來看,公投法第23條規定得很清楚,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應依法行政,合併辦理選舉跟公投,如以後有需要修正,選後再從長計議,不應中途變更遊戲規則。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代表陳治琪先生表示,代議制度跟直接民主當中要找平衡點,公投法第23條沒有其他詮釋空間。依法行政,加上努力做好選務是最重要的。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副局長許敏娟表示,本次選務壓力很大,公務員會依法行政,希望中央能給予協助,在選務作業上能彈性調整,使選務作業較為順暢。苗栗縣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曾雪花表示,因為選務壓力大,工作人員招募是最大問題,特別是教師很多都不願意參加,請教育部給予協助。
中選會表示,今(107)年公民投票法修正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出後,該會一直朝全國性公民投票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之方向,進行選務工作之規劃及籌辦。至選務執行層面問題,該會將參酌公聽會意見,就當前選委會辦理選務工作遭遇問題,協調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提供協助,全力完成此次公投與選舉合併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