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3)日邀集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局(處)長就加強全國性公民投票查對程序及判斷原則等事項開會研商,會議由陳英鈐主任委員主持。
中選會表示,近日初步清點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發現有大量抄寫,疑似有偽造情事。大量抄寫破壞公投民主的公平性,為確保公投案連署的真實性,爰召開本次會議;與會之地方代表,認為依法查對有其必要,並獲致共識。
中選會說明,本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 連署有偽造情事者,由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本職權進行查對,大量抄寫即偽造簽名,應予刪除。
二、 戶政機關依法查對並填具統計表函報中選會,中選會依法公告公民投票案成立與否,並做成行政處分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
三、 查對為行政審查,目的在於決定連署是否有效。偽造連署之刑事告發,由中選會統一處理。
四、 大量抄寫判定偽造之程序如次:
(一) 各戶政事務所得組成2至5人「大量抄寫判定小組」。
(二) 戶所人員查對名冊時,發現可疑的偽造情事,可依會議決議原則綜合判斷為大量抄寫而予以刪除,或交由「大量抄寫判定小組」判斷。
(三) 綜合判斷4原則如下:
1、 參酌連署前死亡、遷出國外、未曾住過、重複簽署、喪失國籍及名字不符或改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仍寫原名或原編號等情事,併同考量。
2、 1冊內連續多張簽名字跡類似。
3、 1冊內連續多張筆跡墨色、濃淡相似。
4、 簽名外觀顯然可辨識為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