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3)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7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其中5項公投提案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1項公投提案將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另有1項公投提案未完成補正經認定不符合規定,決議依法予以駁回。
中選會說明,經委員會議審核認定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查對之公投提案包括:
一、
盧秀燕女士所提「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二、
曾銘宗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將火力發電量占比,以每5年降低至少5%之方式,逐年減少直至火力發電量占比低於60%?」。
三、
林德福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四、
王鼎棫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五、
苗博雅女士所提「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中選會指出,何姍蓉女士所提「我同意增訂神聖婚姻專法,加強保障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之永久共同生活關係。」公投提案先前已舉行聽證,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
中選會表示,賴士葆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建立重大政策—政府啟動對日談判時,不應以開放進口受核災影響之日本福島及其周邊五縣市之食品為條件?」公投提案,經本會107年6月11日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補正,提案人之領銜人僅作意見陳述未做任何補正,經提委員會審議,認定不符合規定,決議依法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