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3)日召開第504次委員會議,有關黃國昌先生所提「制訂最低工資法」及紀政女士所提「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國際運動賽事」等2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審核結果,認定合於規定,將分別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
中選會也說,郝龍斌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政府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會議決議有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之必要,將依法定程序發布公告舉行聽證。
中選會表示,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規定,該會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後,應於30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非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同一事項於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2年內重行提出、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或非一案一事項之情事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進行必要之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