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日召開委員會議,就第10屆立法委員名額分配及選舉區檢討變更再度進行討論,與會委員經熱烈討論後決議,採1席保障加漢彌爾頓法(最大餘數法),亦即第7屆計算方式,分配第10屆直轄市、縣(市)選出之立法委員名額。以106年11月月底戶籍統計之人口數為準,依上開計算方式計算結果,臺南市及新竹縣各增加1席,高雄市及屏東縣各減少1席,其餘直轄市、縣(市)名額不變。
中選會指出,新竹縣因人口增加而增加1席。高雄市人口增加卻減少1席,主因高雄縣、市合併升格,計算基礎改變所致。多數委員認為,採1席保障加漢彌爾頓法可以保障弱勢縣(市),南投縣與嘉義縣仍然保有2席。以各選舉區人口數標準差來看,採第7屆計算方式也比採取第4屆計算方式(漢彌爾頓法/最大餘數法)較小;此外,採第4屆計算方式會造成桃園市、臺中市及臺南市各增加1席,而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各減少1席,變動幅度比採第7屆計算方式來得大。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7條規定,該會應於今(107)年5月31日前將選舉區變更建議案送經立法院同意後發布。中選會將函請應選名額為2名以上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進行選舉區檢討,如認為選舉區有變更之必要,應檢附選舉區變更意見表、選舉區變更意見理由說明、選舉區變更簡圖、公聽會會議紀錄等資料,於今年3月31日前函報中選會。
中選會強調,由於立法委員選舉區劃分攸關人民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對於平等參與國家政治決定權,極具重要性,屬國會保留事項,各國普遍以憲法或法律明定,澳洲、德國、美國及日本等國,均是於憲法或法律規定國會議員名額分配計算方式,建議我國可將立法委員名額分配計算方式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予以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