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本(16)日第500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聽證作業要點」,未來應舉行聽證會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其聽證程序將依本要點規範進行。
依107年1月5日修正施行之公民投票法規定,對於公投提案,採形式(如人數、表件格式)及實質審查(是否符合公投要件等),於實質審查階段,經審核有提案非第二條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同一事項於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二年內重行提出、提案內容不能瞭解提案真意或非屬一案一事項者,應依公民投票法第十條第三項及本作業要點規定舉行聽證,以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進行必要之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