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6)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訂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107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選務工作日程如下:
(一)107年8月16日
發布選舉公告
(二)107年8月23日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107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107年8月31日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107年10月16日前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107年10月19日 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七)107年11月4日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八)107年11月8日 公告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名單
(九)107年11月9日至11月23日 辦理直轄市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107年11月13日 公告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名單
(十一)107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 辦理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二)107年11月20日前 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三)107年11月24日 投票、開票
(十四)107年11月30日前 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五)107年11月30日 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六)107年12月14日前 發給當選證書
(十七)107年12月30日前 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
中選會並指出,107年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將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配合上開工作日程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