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在國內設有戶籍之海外國民,要返國行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是否應先申請?
答:現在國內仍設有戶籍之海外國民,合乎下列條件者,即具有選舉人資格,戶政事務所會主動編入選舉人名冊,無須申請:
(一)年滿20歲,即民國81年1月14日前(包括當日)出生。
(二)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投票日前已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即臺澎金馬)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即民國100年7月14日前已設籍)。
(三)無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情形。
二、在海外之中華民國國民,現在國內未設有戶籍者,應備具那些條件才可以申請返國行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
答:戶籍已遷出之海外國民,符合下列條件者,皆可以依規定申請登記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
(一)年滿20歲。
(二)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現已遷出國外者。
(四)無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情形。
三、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後,回國並設立戶籍,是否會影響我的選舉權?
答: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並經戶政事務所查核准予登記者,即取得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資格,其後回國設立戶籍,
並不影響其選舉人資格。但如果在戶政事務所尚未完成查核准予登記前,回國設立戶籍,則不具有返國行使選舉權之
選舉人資格。如果您正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在未收到戶政事務所的查核結果通知書以前,切勿辦理戶籍遷入登記,
以免因而喪失您的選舉權。
四、返國行使選舉權申請登記方式為何?
答:海外國民返國行使選舉權申請登記可採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
(一)親自申請登記。
(二)委託親友申請登記。
(以上均可以郵寄方式辦理)
五、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應具備那些表件?
答:(一)申請書。
(二)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含護照號碼、姓名、出生日期、發照日期、效期截止日期)影本1份,護照如有延期加簽時,並應影印延期加簽頁。
(三)寫明申請人姓名地址之免貼郵票回郵信封,以利戶政事務所寄送查核結果通知書,但如有指定國內代收人者,回郵信封應寫明代收人姓名及收件地址。
(四)如委託他人辦理登記者,並應檢附委託書。
六、我應該到那裡去索取選舉人登記申請書及委託書?
答:您可以從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http://clarify.cec.gov.tw)、僑務委員會網站(http://www.ocac.gov.tw )下載、外交部各地駐外館處
或僑務委員會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索取申請書及委託書;此外,您還可以影印申請書及委託書,亦可依格式自行製作使用。
七、受理選舉人登記之起訖時間為何?
答:受理海外國民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申請日期,自民國100年9月15日起,至100年12月5日止。您若採取郵寄方式申請,
應於100年12月5日(包括當日)前,將申請表件寄達您最後遷出國外時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以戶政事務所收件日期為憑)。
八、選舉人登記申請書填妥後,應寄到那裡?如何寄送?
答:申請書填妥後,應寄交或送交您最後遷出國外時之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您可以郵寄或由親友送交。
九、如果我的最後遷出國外時之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因為行政區域調整或劃分為兩個以上而改變了,我該怎麼寄我的申請書?
答:如果您知道最後遷出國外時之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現屬於那一個戶政事務所,請逕寄該所;如果您不知道,則可將申請書寄至
最後遷出國外時之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該戶政事務所收件後會代為移轉。
十、我的申請書要不要用掛號信寄出?
答:目前法令並未規定申請書必須以掛號信寄出,但以掛號寄出的好處是方便查詢,如果不以掛號寄出,一旦發生郵誤恐將無從查考。
您如果想了解申請書是否寄達戶政事務所,可與原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電話聯繫。
十一、我已辦完選舉人登記申請,什麼時候才可以知道登記結果?
答:受理申請之戶政事務所,最遲會在民國100年12月14日前,將「查核結果通知書」以掛號信寄交申請人。
十二、我是委託在國內親友辦理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申 請登記,我本人會不會收到「查核結果通知書」?
答:無論您親自或委託國內親友辦理選舉人申請登記,「查核結果通知書」將以掛號方式寄交給您(申請人);
如果您有指定國內親友代收,則通知書將會寄交給您指定的代收人。
十三、我收到的「查核結果通知書」,會通知那些事項?
答:(一)查核結果符合規定者,戶政事務所將編入選舉人名冊,「查核結果通知書」將通知您於民國101年1月14日在○○村(里)投票。
(二)查核結果不符合規定者,依法不准予登記,「查核結果通知書」將註明原因(不准予登記之原因詳見「查核結果通知書」格式)。
十四、我如何確認「選舉人名冊」上有我的名字?
答:選舉人名冊將於民國100年12月27日至29日在原戶籍所在地之各鄉(鎮、市、區)公所公告閱覽,如果您剛好回國可以親自查閱;
如果您不在國內,亦可以請國內親友查閱,發現錯誤或遺漏,得於公告閱覽期間內申請更正。
十五、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投票通知單?
答:如果您申請時,申請書上有指定國內代收人,投票通知單將由鄉(鎮、市、區)公所寄交您指定的代收人;
如果未指定國內代收人,則投票通知單將留存在您原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備供您前往領取。
十六、中華民國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的投票日是那一天?投票時間從幾點開始到幾點截止?
答:投票日期是民國101年1月14日(星期六),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至下午4點止。
十七、我要到那裡去投票?
答:您應該前往您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設置之投票所投票,詳細投票所別及地點, 會在
您的「投票通知單」上註明。如無「投票通知單」,可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查詢投票所。
十八、我去投票時,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答:(一)在國內未設戶籍,經申請准予登記為返國行使選舉權者,應攜帶本人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投票。
(二)在國內設有戶籍,依法取得國內選舉人資格者(屬於第1題之情形),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不得憑其他證件(如護照)投票。
十九、如果您是屬於在國內設有戶籍,依法取得國內選舉人資格者,且尚未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應如何申辦?
答:(一)由於舊式國民身分證已於民國96年1月1日停止使用,如果您是屬於在國內仍設有戶籍,未遷出(國外)登記者,依法取得國內選舉人資格者,須攜帶新式國民身分證始能投票。
(二)欲申辦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之海外國民,得於返回國內後攜帶舊式身分證、符合規格彩色相片1張及印章,親自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換證。有關相片規格及其他換證應注意事項,可於內政部戶政司網站(http://www.ris.gov.tw)查詢或向各戶政事務所洽詢。
二十、如果我的中華民國護照效期在投票日已過期,可否領到選舉票?
答:領不到,一定要憑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才可以領到選舉票。
二一、我領取選舉票時,是否一定要在選舉人名冊上蓋本人印章?
答:到投票所領取選舉票時,應在選舉人名冊蓋章或簽名或按指印。
二二、為什麼海外國民須要返國投票?
答: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 , 以法律定之。」,已明定其應「返國」行使選舉權。
二三、是不是一定要帶「投票通知單」才可以投票?
答:只要「選舉人名冊」上有您的名字,沒有「投票通知單」也可以投票。不過,為了節省選舉票領取時間,請您儘量攜帶投票通知單,或記下您的選舉人名冊號次在「第○頁第○號」,並於領票時告知投票所工作人員。
二四、我是年滿20歲的「留學生」,我可不可以申請登記返國投票,我返國以後,會不會因兵役而不能再出境?
答:只要您符合選舉人資格,就可以親自申請登記返國投票,但請您注意:
(一)如果您仍在兵役年齡(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且尚未服兵役,必須所持之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為僑居身分,且返國未逾「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第4條第1項所定「屆滿1年」(所指「屆滿1年」,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準:
1.連續居住滿1年
2.中華民國73年次以前出生之役齡男子,以居住逾4個月達3次者為準;
3.中華民國74年次以後出生之役齡男子, 以曾有2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累積居住逾183日為準)之規定。
(二)如果您不具僑居身分(中華民國護照未加簽為僑居身分者)且於國外已無在學,返國後須受兵役管制,依法徵兵處理,即須服完兵役後方能再出境。
另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如果您是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於19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在國外就學,而現仍修習高中以上、學士、碩士、 博士學位者(其就學最高年齡,高中以上大學以下學歷者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但大學學制超過4年者,每增加1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1年, 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順延博士班就學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返國後得檢附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在國外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正式學歷學校之在學證明及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役男再出境核准;惟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2個月;護照效期以3年為限,護照並應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未經內政部核准,不得為僑居身分加簽。
二五、第13任總統、副總統與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海外國民能否同時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權?
答: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及「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
規定,海外國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僅適用於總統副總統選舉,不包括立法委員選舉。
二六、海外國民行使選舉權,要如何取得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訊作為投票參考?
答:海外國民可以從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http://clarify.cec.gov.tw),查詢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相關資訊,另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拷貝「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錄影帶,送交僑務委員會透過台灣宏觀電視播放。